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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廖少昆院长到兴安法院调研

作者:吴辉  发布时间:2010-03-18 16:56:07 打印 字号: | |

     3月19日,桂林市中级法院廖少昆院长到兴安法院开展工作调研。

     调研采取座谈的形式进行。兴安县法院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兴安法院赵祖景院长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基础建设等方面作了汇报。廖院长对兴安法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法院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抓班子,带队伍;二是抓审判,服务大局;三是抓典型,提升公信力;四是抓宣传,改善司法环境。同时,廖院长在抓队伍建设上明确提出七句话42字方针,既“打牢思想基础、强化班子建设、发挥骨干作用、严格规范管理、狠抓作风廉政、树立良好形象”。在司法审判中要做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能动司法,要大力开展调解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最后,廖院长主动、诚恳地征求兴安法院对中级法院的意见和建议。参会的同志们就审判工作有关问题提出了个人的想法和意见。

来源:广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黄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