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高院关于《开展司法警察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要求,兴安县法院对司法警察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做出了安排部署,该院紧紧围绕警员所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摆,进一步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塑造一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高效廉洁、求真务实的司法警察队伍。
这次活动,结合法警队的工作实际,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条例为依据,以解决队伍管理松懈,作风松懈,纪律松弛等间题为目的,坚决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切实解决好队伍中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化的问题,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爱岗敬业等问题。在队伍管理、作风建设、执法规范、解决突出问题和服务群众、等方面进行一次彻底查摆,特别要对当前队伍中存在的大局观念不强、进取意识薄弱,服务质量不高,管人犯时警惕不高,思想麻痹,落实承诺不到位、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深刻查纠,切实找准查清自身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顿活动中,围绕“整顿、提高、促进”三个环节,坚持“认识和行动同步、教育和查摆并行、工作与整改并重、建设和促进同抓”的原则,深入扎实的开展。贴紧自身实际,从那些需要解决,又能够解决的问题抓起,从小事做起,脚踏实地真正地、实事求是地把本次整顿活动做扎实、做出效果。本着“眼睛向内,自查互查,找准根源,边查边改,兑现承诺,”的原则,切实把法警队伍整顿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把队伍整顿的过程变成思想不断解放、思路不断创新、工作不断改进、素质不断提高.把这次整顿活动的落脚点牢牢控制在队伍建设这条主线上,达不到标准的,要进行补上,坚决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