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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现场调查
作者:吴辉  发布时间:2010-06-23 16:08:08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要求凡审理山林、土地、水利等三大纠纷,必须到争议现场调查取证。为此,院领导带头深入到纠纷实地,开展调查。图为院长赵祖景、副院长张有明、李岷志等到华江瑶族乡开展调查工作。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邱全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