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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讯任务要求
作者:吴辉  发布时间:2010-06-23 17:31:00 打印 字号: | |

      一、写信息、简报、新闻,不单写审判执行,还要学会总结、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撤销自己、宣传自己,就需要通过上报信息,通过办公室组稿反映给院领导、上级法院,让领导、上级发现自己、肯定自己。
      二、尤其是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要善于从会议上、平时的工作中、领导的讲话中以现的价值的信息,及时撰写上报。
      三、信息的生命——真实性。不虚构、不夸张。
      四、信息不准越级上报。
      五、上报信息如没被采用,白打工。所以要讲究提高质量。所写事情能引起领导重视。
      六、各庭、室、科、队除完成《绩效考评》规定的法制宣传任务外,从六月份开始计算,每月25日前至少报送一条信息到办公室。未能完成的,按《绩效考评》规定办理。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