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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论文通知

作者:兴法办  发布时间:2010-06-24 09:06:35 打印 字号: | |

各庭、室、科、队:

       凡有撰写法学论文的单位,请于6月25日前,按照标准规格,打印一式5份交院办公室,同时交电子文档。以便统一上交桂林中院。

来源:兴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