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裁判文书通知
各审判业务部门:
为丰富充实我院网站内容,真实反映我院审判工作,客观评价我院法律文书质量,请各业务部门于6月28日前,至少将2份以上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制作成电子文档交办公室。用途:刊发于本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