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汉荣同志于1994年进入兴安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十六年来,他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公正执法,任劳任怨,为审判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次被评为本院“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被评为“桂林市第二届优秀青年卫士”称号、2006年荣获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能手”竞赛活动二等奖,2008年被评为兴安县优秀政法干警,2009年被区高院评为 “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2009年度他主办民商事案件65件,调撤结案60件,调撤率为92%。
唐汉荣同志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他清楚地认识到解决案件纠纷的最好方式就是调解。他常说:调解既可以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化干戈为玉帛,促进社会和谐;又可以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更便于执行兑现,尽快实现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即使调解不成功,就案件调解所作的思想疏导、法制教育等工作,也利于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对普法工作的开展等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唐汉荣同志具有较丰富的基层法院工作经验。16年与基层群众打交道,他清楚地知道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只有在当地群众心中树立“公信力”,才能与当地基层组织和群众进行良好的沟通,打好调解基础,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因此,他主动在辖区内公开自己的办公室、住宅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时刻注意自己的法官形象,讲究司法礼仪,规范一言一行,欢迎人民群众随时随地监督,热心回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在接待当事人时他严格做到“五个一”:既“让一条凳,请坐;送一杯茶,请喝;听一席话,请讲;送一步路,慢走;带一张笑脸,让当事人满意而归。”为使调解工作全面深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唐汉荣同志还主动了解当事人所在地的风俗习惯,恰如其分地运用方言俗语,把理讲到当事人的心坎上,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距离,通过释法说理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自愿了结讼争。
唐汉荣同志一向秉承“调解就是高质量的审判”的理念。在审判实践中,始终注重案件的调解质量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案结事了作为实现审判任务的最终目标。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采取多种方法,提高调解能力。他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善于协调处理各种矛盾与纠纷,不但在他自己主办的案件中贯彻调解理念,而且还切实担负起庭长的责任,主动参与、指导其他审判员开展调解工作,力争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达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唐汉荣同志深知只有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做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才能更好地定纷止争,也才利于日后执行工作的开展。因此在对案件进行调解的过程中,他始终坚持“双讲”原则,既讲技巧,又讲效率。如2009年审理22户业主分别诉桂林温州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合同纠纷系列案,因系列案涉及人员较多,矛盾较为尖锐,以致开庭前双方当事人每逢在法院相遇,都是激烈争执、互不相让,若判决结案,原告方极有可能要集体上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唐汉荣同志分别找到业主代表和公司领导,深入了解他们各自的想法,很快找准症结所在——房产公司为维护公司信誉志在必胜,对于合同违约金则明确表示可以商量,业主方则一心想拿到合同违约金。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唐汉荣同志便充分发挥自己的办案技巧,对症下药,先让房产公司支付相应违约金给法院,法院再亲自到小区转给各业主,各业主拿到应得的款项后当即现场写下撤诉申请书,22件案子最后全部撤诉结案,房地产公司得了“面子”,22户业主得了“票子”,各得其所,皆大欢喜。又如2009年7月审理的兴安农村合作银行诉唐全荣等十一名当事人借款合同纠纷三个案件,因案件审理影响到兴安农村合作银行的业务开展及考核等工作,银行非常着急,恳请法院尽快结案。为此他不分昼夜,带领两名法官驱车分赴各乡镇找到众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通知择日调解。调解时他特别注意通过自己的言行为双方当事人营造一种亲切宽松的氛围,亲自为当事人拉一把椅子、倒一杯水,拉拉家常,消除当事人的戒备心理及抵触情绪,然后耐心对各方摆事实、讲法律,因三个案件的借款都由借款人花掉了,保证人又不愿代偿,以致调解陷入了僵局,于是他耐心地跟多位担保人释法说理,阐述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并严肃地对借款人强调各自的法律责任。经过几天的轮番调解,终于做通了各方的工作,部分借款人自愿跟银行达成调解协议分段偿还,部分借款人的欠款则由其担保人代偿,担保人代偿后再自行向借款人追偿。在他的努力下,三个案子在几天内便调解结案,体现了法官的办案效率,银行对此万分感谢,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唐汉荣同志在兴安法院迄今工作了16年,时时以工作为重,很少顾及家庭及其他生活方面带来的困难,从未向组织上提过任何要求,从未抱任何怨言。他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开庭审理,晚上拟写法律文书,还经常牺牲法定节假日送达法律文书,力求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高效,2009年他所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超过法定审限,没有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因长期超负荷工作,几度入院治疗,身体健康状况令人担心,但他总是在身体尚未完全复原的时候就毅然回到工作岗位,坚持工作。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唐汉荣同志默默地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主题,继续为辖区经济发展、和谐稳定贡献着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