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我换上了新式的法官审判制服。
这是一种质地普通、名为“法袍”的审判专用服装。法袍为黑色、前襟镶嵌鲜红胸线的长袍。黑色体现庄重和严肃;红色与国旗的配色一致,意旨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四颗塑有法徽的领扣象征审判权由四级人民法院行使,也象征人民法院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法官穿法袍审理案件,象征着思想的成熟和独立的判断力,表明始终如一的执行法律,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
我爱这意喻深刻、内涵丰厚的法官服。
记得是在23岁那年的春天里,一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我第一次领到法官制服,心中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兴奋和喜悦。一回到家中我赶紧把她穿在身上,一个人在镜子前不停的变换着角度,看了又看,瞧了又瞧。仿佛在我的身上被注入了一种军人的气质。顿时,瘦弱的身躯也变得高大起来。
23岁之前的日子很单纯,也很洒脱,因为心中悬挂着青春的太阳……。
穿上法官服,我便成了一名法官。我面对的不再是一泓清水,而是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
崎岖山路的长途跋涉、千奇百怪的恩恩怨怨,无休无止的纷争纠葛……一件接着一件永远也审理不完的案件。为此,常令我困惑,使我烦恼,让我不安。
但是,当看着满脸泪水的孩子站在重归于好的父母中间露出欢欣的笑容时;当“打工仔、打工妹”拿到他们应得的劳动报酬时;当我们千里征战,解开一个又一个“三角债”,使工厂的机器重新运转轰鸣,下岗工人重新走向工作岗位时……。那一刻,从他们投向我们身上的信赖目光中,我不再困惑,也无须焦躁。我感到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满足,也看到了身上这套制服那并不轻薄的价值。
穿上法官服,便远离了珠光宝气,远离了胭脂粉气,远离了灯红酒绿。守住的便只有清贫和劳苦。但是,在国徽的照耀下,我领悟了共和国法官的内涵,也更加悟彻到一种如国徽般闪耀、天平一样深沉厚重的人生。
寒来暑往,这身制服伴我无数次走上庄严而神圣的法台。在国徽下用法的圣光抹平一双双紧锁的眉头、抚慰一颗颗枯涸的心灵、托起一张张灿烂的笑脸。让人们共同沐浴在共和国法治的阳光里,一次次找回正义和公平。
我珍爱这身法官服,她在一枚天平图案胸章的映托下,显得是那么的威严而庄重,她意喻着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鲜明思想。
我珍爱这身法官服,因为我热爱审判事业。我会用心去诠释“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实践一位法律捍卫者的人生座右铭。
我珍爱这身法官服,因为她总会真诚地牵引着人们对法官的信任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