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区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遵照《全区法院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能力,努力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的新发展。
一是强化活动实效,提升司法为民能力。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开展“调解年”活动,强调要深入基层,注重调查研究,把握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变化,结合经济发展大局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建设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需要的法院队伍,提升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
二是强化法院信息化建设,推动“科技强院”进程。2010年,兴安法院拟配备一批配置较先进的计算机,争取实现干警人手一台计算机的目标,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科技水平与工作效率;添加X光机一台、警用器械一批,提升本院安全保卫工作水准,为审判工作提供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继续加强三级专网与法院局域网建设,提高司法服务和审判办公的科技含量,推动本院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推动“科技强院”进程。
三是强化案件质量,开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新局面。深入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实施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工程。在创新调解方式、服务和谐社会上下功夫;在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全面降低发回重审率与全部改判率,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把审判执行工作质量要求细化、量化,明确案件质量责任,实行案件质量问责制度,明确规定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发回重审率与全部改判率不能超过硬性指标,规定执行和解率不得低于20%,并在本年度的《绩效考评办法》中均予以明文确定,同时制定奖惩办法并行文下发,调动全院干警积极性,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推动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坚守廉政防线。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深入学习领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强化反腐倡廉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守勤政廉政防线,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素质,确保法院队伍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确保本院连续三十七年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让党委放心、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