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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党组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作者:黄侣松  发布时间:2010-05-24 09:26:11 打印 字号: | |

为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兴安法院得到正确全面的执行,520法院党组开展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24日又组织开展了“四项监督制度”理论考试。 

通过学习、考试,全体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大家认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必须不折不扣遵守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严格做到有章可依,执行必严。大家一致表示:要从自身做起,认真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发挥表率作用,接受班子成员、干部队伍和全社会的监督。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