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能动性,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党组织建设年”、“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6月17日,兴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在本院五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党组书记赵祖景作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题动员报告。
会上,党组书记赵祖景根据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就如何在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五好五强”活动、在党员中广泛开展“五带头五领先”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并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应当如何努力提高党员干警综合素质,提升法院干警为民司法能力,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希望。
为保证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兴安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赵祖景院长亲任组长,张有明副院长、李岷志副院长、纪检组长吴辉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院党支部委员王艳玲、胡万平、杨迪勇、唐汉荣、黄恺、邓新颜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院班子成员均成为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保障了活动开展的力度与深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院党支部书记吴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委员王艳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布置落实工作。在审判大楼七楼开辟了一个办公室作为创先争优领导小组专用办公室,保障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办公场所与办公设备。此外,院党组还把创先争优活动学习笔记本分发到每位干警手中,计划每月至少组织全体党员干警集中学习一次,保证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小时,并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做好学习记录,领导小组将对学习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