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信息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发展大局服务的重要作用,兴安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努力调动全院干警采写信息的积极性,拓宽信息来源,提高信息报道质量,努力为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丰富兴安法院网站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
一是挑选综合能力强的干警担任信息员。各庭、室、科、队负责人亲自抓信息报道工作,同时从本部门挑选了业务功底硬、写作能力强的干警担任兼职信息员。并从写作时间、硬件设施等方面给予信息员大力支持,保证信息员有充足时间、良好工作条件采写信息。
二是大力开展信息写作培训,提高信息文章质量。为提高本院信息写作质量,院党组专门组织了一个信息写作培训班,培训课程包括写作的选题选材、撰写角度、文字运用、摄影创作与技巧等方面的内容,努力“实战性”方面提高本院信息员信息采编写作能力。
三是结合兴安法院网站的开通,明确规定信息报送任务。为把兴安法院网站做得有特色、有效果,切实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院党组要求各庭、室、科、队每周必须报送一条信息,内容上可以是各部门的队伍建设、司法廉洁,工作安排、审判要点,也可以是业外爱好、审判心得、业务探讨、个案评析,重要的是能客观、实事求是的反映本部门的工作特点。
四是开展网络工作培训。由本院管站管理人员组织兼职信息员授课,讲解信息上网的有关具体工作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信息工作的时效性。
五是制定奖惩机制,调动信息工作积极性。在《2010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办法》中明文规定,要求各部门人均至少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高级法院网站发表正面宣传法院工作的文章一篇,未能完成任务的,扣减办公办案经费;超额完成任务的,相应地给予奖励。通过物质奖惩的方式调动全院干警积极采写信息,以充分发挥信息工作为法院审判工作等服务的重要作用,推动本院信息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