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人民法院为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
近年来,随着兴安县境内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三大水库”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深入推进,社会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不断提高法院公正司法、能动司法的能力,不断提高法官与时俱进,勤学善思,化解矛盾纠纷,案结事了的能力,以便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兴安法院党组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
一是明确规定每个星期五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法定时间。学习主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业务、办案技能交流、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先进工作经验介绍等。学习时间内,由政工科负责登记考勤,全体干警必须到位,凡迟到、早退的均扣减办公办案经费,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二是坚持以会代培、引案释法。不论院里召开何种形式会议,院领导都经常引用本院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注重从审判的政治、社会、法律效果上进行辅导,帮助干警提高司法实践能力和审判业务技能。
三是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区高级法院开展的“法官周末讲坛”系列专题学习,并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做好听课学习记录,注意从法律思想、法学理论上提高干警的素质修养。通过“法官讲坛”专题学习,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争创一流意识明显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四是要求各庭、室、科、队每一个星期必须安排半个工作日,专门开展业务学习和讨论。内容主要是审判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可以是本庭审判的个案,遇到不明的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
五是努力为干警创造、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学历培训、司法资格考试和上级法院组织的短期培训。凡参加上级法院培训的,院里除负责安排好时间外并承担一切费用;凡通过本科学历考试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凡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依照规定及时提任助审员。目前,全院63名干警中,已有51人取得法学本科学历,占全院干警的80.95%。近三年来又有10名年轻干警通过了全国统一的司法资格考试,为法官队伍储备了一批年富力强、素质过硬的后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