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王波组长到兴安法院调研,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形势分析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进行指导,同时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办。
赵祖景院长详细介绍了兴安法院一至九月份的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兴安法院重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配齐配强法院领导班子;强化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反腐倡廉意识,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努力确保兴安法院队伍不出问题。二是严格执行“绩效考评”的各项规定,有效促进审判质量效率的提高。为圆满完成绩效考评要求的各项任务,今年兴安法院内部对审判执行等工作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并且通过与经济挂钩的方式提高干警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如内部规定全部改判的案件每件要扣案件主办人办案经费400元,发回重审的则每件要扣案件主办人办案经费500元,以经济手段来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同时,法院内部还规定了更严格的审限要求,并通过纪检监察部门来监管督促,达不到内部规定的审限要求的,同样扣发案件主办人办案经费。
赵院长指出影响兴安法院“绩效考评”工作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案件太多,不断增多的案件导致部分“绩效考评”指标完成得不理想,特别是集团诉讼的案件严重影响了调解率的提高。二是办案人员紧缺。虽然本院实有编制78人,但在岗只有62人,其中12人还被抽调参加县三大水库建设与高速公路、铁路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还有一部分是司法后勤工作人员及法警,一线办案人员严重欠缺。案多人少的矛盾已成为制约兴安法院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
王波组长对兴安法院克服实际困难履行好法院职能、较好地服务当地发展大局的工作给予肯定,赞赏兴安法院不愧是广西法院系统第一个荣获“模范法院”称号的基层法院。王波组长强调,兴安法院要继续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要加强对干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王波组长说,到年底兴安法院实现违法违纪“零目标”是他的最大愿望,也是大家共同的愿望,要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必须做到:一是党组要高度重视;二是要加强教育,通过廉洁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干警防腐拒变的能力,特别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时时敲打廉政警钟;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切实把各项廉政制度落到实处;四是要经常检查、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王波组长还强调,接下来的工作必须全面到位地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形势分析会精神,争取使法院审判质量与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一是审判管理工作不放松,院领导要熟悉情况,从严从紧创新管理,尤其要做到评查案件工作走在前,不断努力提高法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修养;二是办案人员要善于化解矛盾,树立大调解、大化解的意识,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三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安全司法,要切实吸取教训,提高防御意识,确保审判场所、办公室、法官人身财产等安全;四是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经常主动向“班长”献计献策,班子成员要为干警作好表率。
最后,王波组长对兴安法院的信访案件进行督查,详细了解信访案件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一是协调各方力量,调动外力,积极争取求得上级的帮助支持,集中资源,化解矛盾,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每个过程、每个环节都要形成书面材料,扎实推进信访案件的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