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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创先争优活动讲求实效

作者:黄侣松  发布时间:2010-09-28 08:29:48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积极建设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支部,强化法院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干警工作业务能力,加强干警反腐倡廉意识,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一、重学习,强化认识求深刻。活动中,充分利用“法官讲坛”等途径促进干警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提高,结合开展向杜云同志(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学习、向崔正涛同志(甘肃省华亭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学习、“远学陈燕萍、近学文惠新”等向先进人物学习的活动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由纪检监察室组织全院干警定时收看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黄金时段播出的电视剧《远山的红叶》,并要求各部门分组交流讨论观影心得,全院干警均须形成书面心得体会上交纪检监察室,有效强化干警廉政意识,有力提高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

        二、抓落实,开展活动求到位。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兴安法院积极主动地发挥各项活动的促进作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指导,全方位、多渠道地深入开展各项活动,务求创先争优活动效果彰显。一是成功改选党支部,充实一批年轻干警进入党支部,使法院党支部更显活力。二是结合兴安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活动、“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及“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强化党组织建设对创行争优活动的强化领导及推动作用,保证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更严密、贯彻更彻底、落实更到位。三是结合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杜绝违禁行为,促进公正司法,提高法院公信力。四是配合做好桂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范本院公车管理,强调司法礼仪,做到文明司法。。

三、讲实效,组织监督求有效。给每位干警发放专用笔记本学习记录,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干警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纪检监察室定期对干警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各项活动均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并制定实施步聚及具体操作措施,尤其明确奖惩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