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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四项措施推动“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深入开展

作者:黄侣松  发布时间:2010-10-19 09:21:51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稳步推进“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全院干警团结一心,同心同德,在院党组的带领下,进一步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不断推动“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一、整合资源,克服困难,强化审判管理。全院干警强化认识,统一思想,群策群力,自觉服务于“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的开展,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必须为审判业务部门提供优质高效后勤保障工作,为一线审判执行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解决一线办案法官后顾之忧。院党组重视发挥资深法官学识经验的辐射作用,鼓励资深法官“传、帮、带”年轻法官办案,努力培养年轻法官成为骨干担当重任。立足全院,有效整合各业务庭的办案法官协调组成合议庭,集中司法办量审理大案、要案、难案,克服案多人少的难题,确保案件质量,有效提高审判效率。

        二、强化队伍素质,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完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发挥党建工作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成功改选党支部,充实了一批年轻的干警进党支部任职,增强党支部活力及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桥头堡及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院干警攻坚克难,争创佳绩。二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干警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法官周末讲坛”等载体,开展“远学陈燕萍、近学文惠新”、“创先争优”等活动,提高干警理论知识及业务技能;推动“文化五室”建设,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陶冶法官情操,提高法官精神追求,为法官素质的全面提升营造良好的文化平台和精神氛围。

        三、量化指标,调动积极性。一是高度重视指标工作,通过《绩效管理考评办法》明确审判管理工作的各项指标,按照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充实完善审判业绩绩效考评办法,确保对每个业务部、每个办案法官的考评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保证审判管理工作奖惩有方、竞争有序;二是进一步强化审限监控,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对延长审限等案件的管理,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审限管理的各环节进行跟踪监督,杜绝超审限案件的情况发生。

        四、强化监督,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保效率。定期召开中层领导会议及全院干警会议公布审判管理情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院长亲自督促案件审理指标完成不理想的业务庭加紧办案,并视情况亲自指导其对影响审判效率的因素进行分析,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整改。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