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8:00走进办公室,按照往常习惯打开中国法院网,第一条图片新闻《上海世博会今日闭幕》跳入我的眼睛。图片非常眼熟,署名老黑崽,正是我的小名。赶紧核查:配图共三幅,正是我10月15日在观赏世博园时所拍摄的,后经整理上传到《法制论坛》。虽然也被定为“精”,我并未当作一回事,权当自娱自乐。
想不到的是,在中国举办的第一届世博会闭幕之日,暨10月31日,中国法院网在有众多的拍摄者和图片可选择的情况下,尽然选择我所拍摄的图片作为新闻配图,确实给了我一个惊喜。
记得20年前,刚涉猎“照相”。我以妻子为模特拍摄了一幅反映“法律业大生”为内容的宣传照、一幅以兴安“点灯山”为背景的风光照。先后被最高法院作为独幅照片用于两期《学习与辅导》封面,向全国发行。让我高兴了老一阵子。后来又陆续在有关摄影期刊、全国性报刊发表了新闻图片和所谓的摄影作品。遗憾的是由于工作的忙碌和压力,也可能是“要让男人破产,送他一台单反”等在经济上的考虑,我放弃了这一业余爱好。20年后,我又重拾旧好。想不到一次不经意的拍摄的结果,尽然能成为最高法院选取的对象。
正如有人说:生命的年轮像一张旋转着的七色唱片。按一下重播键,再细听以往灌录的青春乐曲,心中会泛起了一圈圈的涟骑,一丝丝的惊喜顿上心头…… 。
惊喜,对于众多的年轻的人们来说,也许一点也不陌生。而我的生活已经很久没有惊喜了。我真的希望这次的惊喜,能给我带来巨大的能量、能化为一种长期的动力、迫使自己坚持不渝、持之以恒。
其实,“业余爱好”是一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就如同生活就像一场旅行,不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