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兴安法院新近在已有四位党组成员的基础上增加了两位党组成员,极大地充实了法院领导班子的领导力量,为兴安法院进一步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的领导组织保障。11月5日,兴安法院召开院党组会议,结合三位副院长、纪检组长及一位党组成员的工作特点及业务才能,对分管工作进行了周密妥当的分工安排,五位党组成员将默契地分工配合,共同协助院长带领兴安法院全院六十多名干警切实做到竭诚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共同推动兴安法院进一步科学发展。当日,兴安法院即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由赵祖景院长在会上向全院干警宣布了院党组对院领导及专职审委会委员分工调整的决定,具体分工如下:
赵祖景院 长:主持法院全面工作。
张有明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信访工作(涉法涉诉上访、下访、劝访、接访),负责三大纠纷、综治、维稳及老干部工作。
李岷志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城关法庭、溶江法庭,负责企业破产、改制工作。
杨迪勇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院办公室及食堂,院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新建两栋综合楼基建工作。
吴辉纪检组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院财务、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及政治思想学习教育、调研、法制宣传工作,负责院党支部工作及工、青、妇、计生工作,
唐汉荣党组成员:协助院长工作。分管执行局(含城关、溶江二法庭的执行工作)、负责三大水库及两路协调工作,本院联系点工作。
丁文华专委:除正常参加审委会外,协助李岷志副院长做好民一庭、民二庭、城关、溶江法庭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唐汉荣党组做好三大水库及两路协调工作;受院长委托,抓好重大疑难案件的指导,做好斧子口水库移民搬迁工作。
兴安法院领导班子的科学分工,强化了班子的领导能力及掌控能力,必将进一步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兴安法院队伍战斗力与凝聚力,为辖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