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在坚持“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法院工作主题基础上,不仅注重培养干警的业务素质能力,更关注干警的文化生活建设。在院党组的带领下,通过精心策划,组织实施,我院文化建设多姿多彩,文化生活精彩纷呈。积极组建了“法苑”俱乐部、干警文化活动室、“云游客”团队等,为干警的业余生活注入了新鲜的活力和动力。
一、我锻炼,我健康,我快乐
本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每一天,幸福快乐五十年”的宗旨,我院特成立“法苑”俱乐部,并向全院干警发出倡议,让大家积极参与到俱乐部活动中来。俱乐部活动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五点至七点,可自由选择篮球、气排球等球类活动和跳舞、下棋等文化活动,旨在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达到增进友谊、促进交流、强身健体、娱乐身心的目的。全院干警积极响应院党组号召,纷纷加入到俱乐部运动中来,快乐打球、快乐学习,快乐生活。我院党组领导还经常参与到干警活动中去,将俱乐部活动推向高潮。
二、业外文化——院内开花院外香
兴安法院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干警的文化生活,多举措多方式为全院干警的文化生活建设提供途径。开通我院网站并特设“业外文化”栏目,组建干警文化活动室,开展各类征文、歌咏、摄影比赛来丰富干警们的业务生活。在院党组的带领下,我院干警积极向广西、桂林法院网及我院网站投稿,把在业余生活中的精彩瞬间用文字、图片的方式展现在大家面前。其中我院纪检组长吴辉的图片作品多次被中国法院网和区市法院网站采用,中稿作品达百余篇。各干警也积极参与到文化活动中去,展现法官别样的风采和形象,既陶冶了情操,也收获了愉悦。
三、户外运动,乐在其中
08年伊始,我院部分干警自发组建了一支户外运动团队,并取名为“云游客”,寓意为云游万里,其乐融融。在吴辉组长的带领下,短短的两年内,大家利用节假日时间徒步走过了白石的湘江源、秦家大院,华江的忘忧谷、猫儿山,灵川的神岭瀑布等,地点由周边向邻县发展,队伍由几人向十几人壮大,其中诸多年轻干警也纷纷加入到“云游客”团队中去。户外徒步,为干警们平时忙碌紧张的工作平添一份轻松和惬意,在户外运动中锻炼身体,缓解压力,放松心情。“云游客”也必将成为兴安法院大力推进文化建设,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的一张特色“文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