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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打造“精品”信息工程,凸显信息服务主题
作者:黄侣松 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0-12-05 20:51:14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在贯彻实施“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为工作重点,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工作动力”的同时,高度重视我院信息宣传工作建设,努力发挥信息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发展大局服务的重要作用,多举措多途径大力发展信息工作,构建兴安法院宣传工作新阵地,通过一大批有亮点的信息报道,大力宣传了我院的各项工作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四项措施”鼓励干警积极投稿


为了努力调动全院干警采写信息的积极性,拓宽信息来源,提高信息报道质量,院党组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鼓励干警多写稿、写好稿。一是院办公室配备专职信息员,并在各庭室挑选综合能力强的干警担任兼职信息员。从写作时间、硬件设施等方面给予信息员大力支持,保证信息员有充足时间、良好工作条件采写信息。二是大力开展信息写作培训,提高信息文章质量。院党组专门组织信息写作培训班,培训课程包括写作的选题选材、撰写角度、文字运用、摄影创作与技巧等方面的内容,努力从“实战性”方面提高本院信息员信息采编写作能力。三是开展网络工作培训。由本院网站管理人员组织兼职信息员授课,讲解信息上网的有关具体工作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以提高信息工作的时效性。四是制定奖惩机制,调动信息工作积极性。在《2010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办法》中明文规定,要求各部门人均至少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高级法院网站发表正面宣传法院工作的文章一篇,未能完成任务的,扣减办公办案经费;超额完成任务的,相应地给予奖励。通过物质奖惩的方式调动全院干警积极采写信息,以充分发挥信息工作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的重要作用,推动本院信息工作科学发展。


二、利用网络平台大力开展信息宣传工作


201073我院网站正式开通,利用网络平台这一契机,我院大力开展信息宣传工作。院党组明确规定各庭室信息报送任务,要求各庭、室、科、队每周必须报送一条信息,内容上可以是各部门的队伍建设、司法廉洁,工作安排、审判要点,也可以是业外爱好、审判心得、业务探讨、个案评析,重要的是能客观、实事求是的反映本部门的工作特点。通过此项措施,更好更全面的展示兴安法院的精神风貌,准确及时地将法院的动态公布于网络,增强民众与法院的交流。重点信息均专题设置,像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廉政文化建设、审判质量效率年等,常态信息如法院工作动态,上级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均撰写信息给予报道,尤其是例如《科学发展鼓斗志,越城岭下点兵忙》、《兴安法院开展警察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等类稿件,反映了我院良好的精神风貌,大大促进了干警爱院护院的积极性。


三、实施“三及时”制度,完善信息宣传采编和报送机制


我院积极向最高院、区高院、市中院投送信息,坚持实施“三及时”制度,即及时写稿,及时投稿,及时报送。完善信息宣传采编和报送机制,严格按照报送规定及时上报信息,尤其在编写有关抽调我院干警参与的三大水库、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兴安县重点项目建设的信息时,及时跟进报道,有效的保证了信息的时效性。同时构建完善多层次的信息发布渠道和载体,通过各种形式发布我院审判公开、队伍建设、进展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一是向高院、区高院、市中院网站报送信息;二是通过本院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三是向《兴安信息》、《兴安资讯》等县内媒体投稿,加强基层法院法制宣传工作。注意信息写作的侧重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特点,多角度宣传亮点,对一般的经验性、问题性信息,如《兴安法院:创建和谐在基层,和谐邻里促新风》等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而对时效性强的信息,如《抢劫22元,换来十一年牢狱之灾》等案件快报信息则第一时间进行采编,避免新闻变成旧闻,失去信息的价值。


四、运用发射性思维创作“精品”信息


除了宣传法院的业务审判方面外,我院还注重报道法院文化建设,通过对干警的文化生活的深入发掘和宣传,运用发散性思维,创作了一批有新意有亮点的信息,用文字和图片形式创造出“精品”信息。在院党组的带领下,我院干警积极向广西、桂林法院网及我院网站投稿,把在业余生活中的精彩瞬间用文字、图片的方式展现在大家面前。其中我院纪检组长吴辉的图片作品多次被中国法院网和区、市法院网站采用,中稿作品达百余篇。各干警也积极参与到文化活动中去,展现法官别样的风采和形象,既陶冶了情操,也收获了愉悦。尤其是在《兴安法院:文化建设多姿多彩,文化生活精彩纷呈》这篇信息中,“法苑”俱乐部、干警文化活动室、“云游客”团队等的报道,描绘了干警丰富而活跃的业余生活,展现了其良好的精神风貌。这也必将成为宣传兴安法院大力推进文化建设,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的特色“文化牌”途径。

 
责任编辑:黄侣松 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