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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法院召开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报告会

作者:吴辉  发布时间:2011-03-09 15:59:00 打印 字号: | |

    3月9日,兴安县法院党组邀请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王波组长、张明远书记到院作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报告。会议由兴安法院院长赵祖景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了报告会。

    会上,王波组长作了题为《人民法官应当正确处理好九个关系》的主题发言。他从法官与权力、金钱、执法、人际、案件、警车、语言、行为、社会的关系,引用身边发生的反面事例,详细的阐述了自己的想法和认识。他指出,有岗位就有职责,有职责就有权力,有权力就有风险。因此,要通过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和避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确保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报告会现场学习气氛浓厚,与会人员认真听,仔细记,深受启发,获益匪浅。从而,为兴安法院建立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打下了基础。

来源:纪检组
责任编辑:邱全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