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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积极参加植树节活动

作者:吴辉  发布时间:2011-03-14 11:41:08 打印 字号: | |

     1979年2月23日,全国第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3月12日为中国的植树节,以鼓励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改善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3月12日上午9点,张有明、李岷志、杨迪勇三位副院长带队,一行11人到“斧子口”参加桂林市委组织开展的“漓江源头造林绿化工程启动仪式”,并到山上种植了60株爱心树。

来源:纪检组
责任编辑:黄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