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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坚冰法官上门服务,释前嫌翁婿和好如初
作者:张睿 黄侣松  发布时间:2011-08-01 08:25:18 打印 字号: | |

722,兴安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圆满地解决了一起因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引发纠纷的案件。办案法官从案情实际出发,抓住案件主要矛盾,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畅通司法便民渠道,变“坐堂办案”为“上门服务”,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为冰冻了多年的家庭关系吹入了一阵春风。

蒋亮为兴安镇农民,几十年前收养了一个女儿孙玉。1987   年女儿孙玉与入赘女婿苏明结婚后,蒋亮就将其承包地交与女婿苏明耕种管业。生活中,老丈蒋亮天生一副倔强牛脾气,得理不饶人,女婿苏明对此很不满,因此生活中常有磨擦,由此引起了长期积怨。2010年,政府对该村土地进行开发征收,女婿苏明以自己名义登记办理相关征收手续。在发放土地补偿费时,蒋亮发现在征收土地明细统计表上没有自己的名字,只有女婿苏明的名字,因此认为女婿霸占了自己应得的补偿款项,由此引起翁婿的纠纷。

经村委调解未果后,蒋亮于201146日一纸诉状将女婿苏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苏明将其应得的补偿款全额退还给自己。

案件受理后,被告苏明向法官说明其并不是想占有自己老丈蒋亮的补偿款,只因担心自己老丈乱花钱而替其保管,且老丈被征收的土地面积并不大,现老丈不顾女婿多年来的赡养之情,欲多要补偿款,于理不合。双方各持一词,互不理解互不退让,矛盾纠纷日益激化。

法官通过深入调查,掌握了案情,找准了焦点,研究后一致认为应从原、被告双方的特殊身份关系出发,要充分考虑到原告年纪大、腿脚残疾行动不便等实际情况,因此此矛盾纠纷只有通过调解才能解决,调解才是处理此案的最佳方法。于是法官对症下药,从引起家庭矛盾纠纷的症结入手,耐心地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原、被告双方分析利弊得失,语重心长地指出就算打赢这场官司,也分不到几个钱,何况亲情无价,怎能为了几个钱就泯灭了两代人的亲情呢?同时,法官还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讲述了“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的道理,并列举了好几个相似的案例,使原、被告双方深受触动。在法官的努力下,原告态度开始缓和,法官趁热打铁进一步做被告的思想工作,终于促使被告明确表示愿意给付原告在征地补偿款中所占的份额,原告得到被告的承诺后长吁了一口气。

722,被告将补偿款一分不少地交与原告手中,翁婿两人终于尽释前嫌,笑脸相对。久违的和睦又回到了家中,原告女儿看到这一幕不由得欣慰地笑了。

该案的圆满解决,不仅为当事人减轻了讼累,为促进当事人的家庭和睦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有效地在当地群众心目中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来源:城关法庭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