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有益探索,坚持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实行最基本的生活救助,有效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帮助他们渡过人生的暂时难关。
2012年1月5日,兴安法院筹措专项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决定将救助范围进一步延伸、扩展,彰显社会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通过排查,当天分别给予20名因交通工伤事故、刑事附带民事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符合申请救助条件的特困申请执行人3000元至5000元的司法救助。图为受助人兴安镇瓦子铺村村民杨世祯等领到救助金后,将赶制的绣着“司法为民、救难扶贫”的锦旗送到兴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