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兴安法院组织首次聘用制文秘招聘考试
作者:吴辉 龚亚明 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3-07-26 10:28:20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深化兴安法院“大调研、大宣传”的工作格局,狠抓理论调研工作,实现审判业务和理论调研工作双丰收的蓝图,突出“文化兴院”的建院宗旨,7月10日,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兴安法院组织了首次聘用制文秘人员招聘考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共计13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

   兴安法院首次聘用制文秘招聘考试在以往聘用制干警招聘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方案,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为了突出兴安法院的工作实际,兴安法院首次聘用制文秘招聘除了考察文秘人员常规的速录打字准确度和言语表达交流以外,还结合兴安法院的审判实务,突出民刑事审判业务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选取近年来兴安法院审理过的“文巧云重度烧伤案”和“广西首例贩卖人体器官案”等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例,让应聘人员从兴安法院审判工作的角度出发,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指导思想,通过对选取案例的缩写和创作一篇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论文,从而全面展现自己分析驾驭材料和论述表达的能力。

   兴安法院曾小平院长表示,随着兴安法院构建“大调研、大宣传”工作格局目标的提出,自身发展也上升到了一个新台阶,对文秘人才的要求也更加的全面。“不拘一格降人才”,兴安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创新2013年本院聘用制干警招聘机制,首次招聘聘用制文秘,将为聘用制文秘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全面展示自己才华、发挥自身正能量、实现自我超越的平台。

来源:兴安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