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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落实“一村一警”工作 架起法官与群众的“连心桥”
作者:吴辉 龚亚明 欧阳婷 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3-07-26 10:54:16 打印 字号: | |
  积极开展“一村一警”工作是兴安法院落实全县2013年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解决好兴安人民最为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的重要举措。为了不让兴安法院“一村一警”工作流于形式,兴安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七月下旬开始,实行“一村一警”工作定期汇报机制,下村干警必须认真做好下村民情日记的记录工作。同时,兴安法院监察科、政工科做好记录检查工作,各业务部门领导要及时、妥善地解决和回复村民们所反映的问题,要在法院与群众之间架起“连心桥”。截止至七月下旬,兴安法院干警“一村一警”工作下村民情日记记载群众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和纠纷共计33件,并已全部化解。人民群众满意率达100%,实现了辖区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目标。

  兴安漠川乡桥头村村民蒋德新说:“以前要是去县法院反映山林权属纠纷和水源纠纷总是担心打官司的人多,法官忙不过来,就怕白跑一趟。桥头村距离县城20多公里,山路较多,去一次要花费大半天的时间。而村民在兴安法院“一村一警”服务点反映情况,省去很多麻烦。现在我们只要把需要的资料准备齐全了,如很多邻里口角小事下村法官就可以处理了,兴安法院“一村一警”确实是好得很啊!

  是啊,让纠纷尽可能多地在村民的家门口化解,我们法官只是走出了一小步,基层群众却方便了一大块。落实“一村一警”工作,这是法院工作中的小事情,却解决了基层群众的大问题。送温暖,解民忧,解民困,民情日记作为强有力的纽带,将下村干警与村民紧密联系在一起,使法官们能确确实实了解社情民意,实实在在地解决了村民的难题,从而将“为人民司法”的宗旨落到了实处。是啊,落实“一村一警”工作,架起法官与群众的“连心桥”,规范执法司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兴安法院取得了基层民众看得见、感觉得到、普遍满意的社会实效。
来源:兴安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