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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传达贯彻全区、全市法院年中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吴辉 刘敬忠 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3-08-09 08:17:56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传达贯彻全区、全市法院年中工作会议精神

    8月8日上午,兴安法院召开2013年年中工作总结会,传达贯彻全区、全市法院年中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如何理解全区、全市法院年中工作会议精神中的六个要点”这一重点,总结自身2013年上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分析当前审判工作形势,全力冲刺2013年全年绩效考评。具体内容有:


    一是紧紧围绕“统一思想认识”的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全区、全市法院年中工作会议要求确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抓住“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这一主线,将法院的主要时间、主要精力、主要力量、主要资源都用在执法办案上,这是对法院工作目标的细分析、精定位。兴安法院全体干警必须将思想和行为动机回归到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上来,回归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上来,回归到周强院长有关“公平正义”的讲话精神上来,准确把握兴安法院当前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从而扎实地推进兴安法院全年工作。


    二是紧紧围绕“什么是当前法院工作重点”的要点,培养“弹钢琴”的工作艺术。兴安法院每位干警目前具体负责的工作,从审判一线到食堂后勤,无论差异如何巨大,都只是分工的不同,相互配合的节奏不同而已,要像弹钢琴一样,各项工作就好比十根手指,要弹好“为民司法”的主旋律,突出“执法办案”的重音符。兴安法院全体干警无论负责那一块,都必须深感责任重大,时刻铭记自己的工作都是在服务于执法办案,尤其是一线办案的干警同志,更要感到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做到规范执法办案,只有在办好让全县人民满意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与评议,才能认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三是紧紧围绕“如何实现司法目标”的重点,积极推进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工作的实效。当前,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我院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的各项工作正在逐步深入,全院干警谈体会、找差距,作风大为改观。而下一阶段要做的就是要在该项活动中明确“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好好利用“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这一载体,对比审判管理创新、业务学习交流和案件评查中的要求,贯彻落实桂林市中院年中工作会议的要求,誓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法律、人民检验的铁案。


    四是紧紧围绕“锐意开拓进取”的重点,落实好“为人民司法”的要求。今年是兴安法院的“司法改革创新年”,而改革创新不仅要积极向兄弟法院取经借宝,更要及全院干警智慧之大成者,让每一位干警都有志成为司法改革创新工作的助推剂,结合本院实际,深化瑞星审判管理系统应用工作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力度,做好庭审微博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狠抓司法警察“体能达标”工作,从而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后勤安保等环节上有深层次的创新,在司法实践活动中落实司法为民。


    五是紧紧围绕“队伍建设”的重点,建设高素质的干警队伍。桂林市中院要求我们的干警队伍建设要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进。作为这一要求的实践者,兴安法院全体干警必须得从最近发生的、影响极其恶劣的“上海高院法官集体招妓”事件中汲取教训,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由,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将廉政教育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增强法院工作人员的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从而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六是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全面发展”的重点,做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兴安法院的工作只有围绕着审判这一中心环节不断向外扩延,要有“学者型法官”,要建设“研究型法院”,才能总结出有实际用途的审判经验;宣传自身“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宣传兴安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切实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能动司法,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目标。

 
来源:兴安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