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是桂林人民的母亲河,漓江水更是桂林人的灵魂。而让漓江水永不枯竭,让桂林各族人民共享桂林山水带来的“大旅游、大发展”之福祉,这就是兴安境内的小溶江、川江和斧子口三大水库建设的意义之所在。兴安法院作为“三大水库”建设对口支援单位,始终坚持“为地方大局服务”的宗旨,及全院之大智慧,积极贯彻落实库区移民安置包村工作要求,为“三大水库”的开工建设保驾护航,自身工作受到了兴安县委政法委和兄弟单位的一致认可。具体措施有: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 强化责任意识。兴安法院“三大水库”包村工作小组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工作队员为具体责任人,对本院的包村包户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从而抓好“三大水库”移民安置中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积极主动工作。兴安法院“三大水库”包村工作队员经常深入村屯,与所包户联系面对面进行沟通,宣传和解读有关政策、法规、会议精神,引导移民按正常法律程序而不是以违规上访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在大山深处偏远村落通过电话联系不上的移民户,则通过亲朋好友捎口信、贴告示等方式想方设法进行联系,及时地宣传“三大水库”建设的对于母亲河漓江的补水意义和民生效益、及时地传达兴安县委、县政府的“三大水库”移民搬迁优惠政策。
三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兴安法院“三大水库”包村工作队员坚持及时、主动进村排查处理矛盾纠纷,及时地解决了所包户在搬迁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启动资金问题和配套土地落实中的困难,并把苗头性事态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了诸多不稳定的因素。
四是做到“三个到位”、加大自查力度。兴安法院“三大水库”包村工作小组要求队员做到资金到位、人员到位和措施力度,通过定期对包村工作进行自查,从而沉下心来做“三大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坚持做到下一线、接地气,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尤其是对情绪不稳定的31户村民进行情绪安抚和政策劝导,从而确保2013年上半年兴安法院“三大水库”工作小组责任区内无一起进京进邕上访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