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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开创工作新局面
作者:文欢  发布时间:2013-08-20 09:04:0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兴安县法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坚持以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和倡导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法院文化,引导法官坚持人民法官核心观,用廉政的思想教育引导、影响、塑造广大法官,提高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廉洁司法成为法官共同的信仰、追求和自觉实践。


        坚持以改进司法作风为核心。以规范司法作风为抓手,将改进司法作风与“五个严禁”、“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规范司法行为,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着力培养法官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坚持以提高审判质效为重点。不断完善审判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以案件质量促廉洁司法。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大力推行让人民群众见得着、信得过的阳光司法。不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严格审判、执行程序,确保法官中立裁判,实现廉洁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坚持以完善制度建设为保障。重点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坚持以制度为保障,以管理促提高,不断加强法院的规章制度和廉政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一套符合司法审判工作规律的机制。落实“一岗双责”的岗位目标管理和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健全法官廉政档案制度,并将干警廉政执法档案作为综合考核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励干警廉洁自律、公正执法。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