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兴安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行“阳光执行”,各项执行质效指标大幅提升,涉执信访案件大幅下降,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上半年, 该院受理执行案件93件,执结84件,结案率为90.3%,执结案件中执行和解74件,强制执行3件,自动履行7件。
实行执行公开,增强执行透明度。该院在受理执行案件时,主动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增强其对自身权利义务及风险的认识。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前都及时告知当事人。裁判文书公开方面,按要求在法院门户网站裁判文书公开栏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裁判文书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执行沟通,实现零距离接触。为消除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减少对执行法官的质疑,该院主动邀请申请人参与到执行过程中去,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就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零距离”沟通。今年以来,执行法官多次走访当事人,即使是近40度的酷暑高温,也顶着烈日下乡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既使其了解了执行的不易,又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受到申请执行人的普遍认可,涉执信访案件大幅下降。
强化执行监督,确保阳光执行落到实处。该院在执行过程中,主动邀请人大、检察院和执行监督员等对执行工作进行见证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真正做到了执行公开,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