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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运转态势良好
作者:韦林兵  发布时间:2013-09-02 09:54:26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自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探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措施,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目前已在民一、民二、行政庭、刑庭、立案庭、执行局、城关法庭、溶江法庭设立岗位挂牌1年多,运转成效良好。设立专业审判庭,实行“特殊保护”。

     针对妇女儿童案件当事人身心发展的特点,从充分考虑妇女儿童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角度出发,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便利、快捷、适宜、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合议庭均由生活阅历深厚、处理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经验丰富的法官和妇联干部作为人民陪审员组成,充分利用妇联组织等机构在解决此类纠纷方面的职能优势、人才优势和经验优势。同时,积极推动圆桌审判方式改革,为审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案件创造宽松平和、教育关怀的氛围,做到“寓教于审、审教合一”。 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保护”。对于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做到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援助,切实把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工作落到实处。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站在妇女生存、儿童成长的角度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时,优先考虑妇女意愿,依法在住房、抚养费、经济补偿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同时加快执行进度,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及时兑现。对经济困难的涉诉妇女儿童,及时采取缓减免诉讼费、指定辩护律师等措施,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来源:法警队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