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严管本院绩效考评体系,强化绩效管理,严格部门指标考核,以促进排名成效。根据我院修订的2013年绩效考核办法,上半年对我院17个部门工作情况的综合考核,考评的各项指标呈现良好态势,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一、完善指标体系。院审管办在大量调研论证和数据测算的基础上对部门的任务数、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结案均衡度、投诉率等多项指标进行了优化完善,使考核指标体系更趋科学、合理。
二、严格考核标准。注重案件质量考核,对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投诉率等指标要求均有所提高,同时对主动执行案件、罚金刑案件和恢复执行案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折算,标准较以往更加严格。
三、严密考核组织。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完备的考核方案,所有考核数据均来自瑞新审判系统。通过公布考核数据、考核成绩,对部门提出的异议及时解释、核查。
通过完善、严格、严密的考核指标,以促进本院绩效考评体系,以期在中院对17个基层院的考评中取得优良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