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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严抓庭审质量促规范
作者:韦林兵  发布时间:2013-09-04 09:47:13 打印 字号: | |
  兴安严抓庭审质量促规范,在通过内强法官素质外塑庭审形象中不断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

庭前——准备充分。注意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情绪、身体状况及旁听群众人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安排充足法警力量值庭。分析案件争议焦点,制定庭审方案,增强法庭调查针对性,准确掌控庭审。对于文盲或文化程度较低、举证能力较弱、无代理人的当事人,主动在开庭前详细告知庭审程序。通过庭前准备,今年未发生因当事人哄闹中止庭审事件。

庭审——观摩交流。以庭为单位组织观看其他法院庭审记录片,学习借鉴他人经验。开展示范庭活动,各庭每年举行两次示范庭审,由驾驭庭审能力较强的法官主持庭审,组织青年法官观摩学习。开展庭审能力讨论,各庭召开讨论会,以庭审预判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引导应变能力为内容,分析庭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监督——加强内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设立投诉信箱、监督举报电话、微博直播庭审,加强外部监督。院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随时随机选择案件旁听庭审,对庭审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官,视情节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组织——考核庭审。制定《庭审质量评查标准》,组织审委会委员、监察室、审管办成立评查组,每年至少一次突击旁听每一位审判法官庭审过程,现场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并进行庭审点评。从评分在90分以上的庭审中评选“优秀庭审”,对合议庭法官予以奖励。
来源:法警队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