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注重调解工作,创新诉前联调机制,利用多形式加强、完善调解格局,取得良好成效。一是不断加大诉前联调的工作力度。利用社会资源化解矛盾的理念,不断加大诉前联调工作力度,努力做好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诉前联调解决纠纷。二是积极创新诉前联调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法院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根据本地实际,联合协调相关单位组织,灵活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方式,通过多种形式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诉前联调工作模式。三是全面开展诉前联调调解员业务培训。积极发挥法院的业务指导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开展诉前联调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等业务技能培训,建立一支公道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的调解员队伍。四是继续加大诉前联调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方法,加深社会大众对诉前联调高效、方便、低成本的认识,及时总结诉前联调工作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引导人们群众通过诉前联调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