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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3-09-16 11:28:45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集中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强化服务环节。实行院长接待日活动,每周三院长当面接待群众来访。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诉调对接窗口、基层法庭窗口建设,着力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到接待群众态度热情,举止文雅端庄;二是强化工作细节。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及时修定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规章制度。精简文件,提倡行短文,做到无纸化办公。压缩会议数量,开短会、讲短话、讲有用的话。三是强化操守气节。设立便民诉讼意见箱,健全举报投诉处理反馈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提高反馈效率,做到有效回复;强化廉洁司法教育,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范“零点”方案,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廉洁运行,实现全年违法违纪零记录。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