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安法院始终把基层人民法庭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来建设,全力打造司法便民中心,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的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擦亮司法服务窗口。人民法庭作为司法为民的“最前沿”,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的重要窗口,为充分发挥法庭窗口作用,兴安法院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方便群众诉讼的“便民工程”来抓。在法庭建设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多方筹集资金,采取积极的经费倾斜措施,优先保障法庭建设所需,按照标准化法庭的要求,目前两个基层法庭均实现了办公区、审判区、生活区分离,每个法庭都有规范化的接待室和调解室,设置了方便群众休息的桌椅、温馨提示卡和联系卡,力求把基层法庭建成真正适应审判工作需要、体现公正、文明、便民、高效的司法场所。同时配足配齐车辆、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基础设施,提高法庭工作人员的待遇,改变法庭条件差、待遇差、留不住人的现象,让法庭工作人员真正能够安心在法庭工作。
注重落实便民举措。根植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是基层人民法庭的优势所在。该院基层法庭在司法为民上狠下功夫,通过“假日法庭”、“巡回法庭”、“预约上门立案”等形式办案,通过开展司法救助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同时认真开展信访工作,对有纠纷的群众进行诉讼指导、风险告知,并及时联络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协同为群众排忧解难;利用群众赶集时间,法庭干警与老百姓面对面地进行法律宣传,拉近了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法庭的司法形象及公信力得到了提升,执法环境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