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兴安法院多项措施,助青年干警成长
作者:周妮、文欢  发布时间:2013-09-23 10:21:49 打印 字号: | |

      兴安县法院不断加强青年干警队伍建设,提升青年干警的司法能力,努力推动法院审判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加强青年干警能力作风建设。对不同阶段对青年干警进行针对性培养。在审判辅助工作阶段,首先对新进干警实行入职岗前培训,使他们尽快熟融入法院环境。其次对法官序列的书记员还应进行速录培训,使其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审判实务。在审判业务阶段,分预备法官和初任法官分别实行集体导师制和一对一导师制。在抓好业务能力的同时,把青年干警作为廉政教育重点帮助对象,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问题,确保青年干警在思想上禁得住诱惑,在行为上经得起考验。


     建立健全在职教育学习机制。立足于提高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改进和完善学习教育机制,引导和督促青年干警提升学历水平。明确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资格条件,每年组织一批符合条件的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加大在职学历教育支持力度,提高在职学历教育费用的报销比例。


    高度重视青年干部选拔任用。坚决打破论资排辈、按部就班等用人框框的束缚,大胆使用培养作风扎实、素质过硬、勤政廉政、群众认可的青年干警。建立青年干警成长档案,对青年干警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记实,详细记录学习、培训、廉洁自律、提拔、奖惩等情况。每年对青年干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情况计入成长档案,使其与评优评先、晋级晋职和岗位交流紧密挂钩,成为评价、管理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不断丰富干警业余生活。以青年干警读书研究会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和体育活动,引导干警在“八小时外”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精神追求。成立气排球、羽毛球、篮球等多个业余兴趣小组,青年干警积极参加文体兴趣组,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法院文化氛围。成立青年干警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乡村,力所能及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和法律问题。

 
来源:立案庭、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