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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就加强信息宣传及调研工作出台新意见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3-09-26 09:21:3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发挥信息宣传及调研工作对于推动法院整体工作的特殊作用,兴安法院就加强信息宣传及调研工作提出若干新的工作意见。一是用精品工程打造质的优势。要求信息、宣传稿件中心突出,叙述清楚,言简意赅。特别是要把握好“虚”与“实”的尺度,坚持用事实说话,在事实中升华题材,真正写出经得起考验和推敲的精品稿件;要求调研稿件提出的想法和建议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提炼出真正能对工作有指导或借鉴意义的作法、经验。二是用品牌亮点打造特色优势。要求全院注重培养敏锐的视角、全局的思维、深度的把握,努力从常规的工作中发现特色,从平时的事件中捕捉亮点,通过分析、归纳、总结、升华,展示出与众不同的差异,打造出独具特色的品牌。三是用勤奋态度打造量的优势。要求全院坚持勤于实践、勤于思考、勤于动笔,努力提高上级及媒体的上稿量。专门设置研究室,配备专职团队,对本院信息宣传及调研工作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协调,对各类稿件进行归口统一审核、采编、上报,进一步实现此项工作的科学规范运行。此外,意见还就信息宣传及调研工作的稿件采编重点、队伍建设、考评制度等作出了具体安排。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