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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提高庭审质量促审判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3-09-26 09:22:58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在提高庭审质量方面下工夫,严抓庭审质量促进审判发展。一是提升预测、筹划和安排能力。在庭审前熟悉案情,通过阅读证据材料,对证据主要内容进行归纳,对证明作用进行归类,理清各类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对应关系,理清案件争议焦点。二是提升庭审控制和引导能力。熟练掌握诉讼程序,引导当事人有效行使诉讼权利,把握庭审进程不偏离轨道;根据案件的难易,合理限定发言时间,以使当事人辩论意见观点鲜明,论述简单扼要,达到庭审过程简洁有序的目的。三是提升协调和应变能力。要求法官充分掌握案件纷争本源及当事人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从事职业和身体状况,对庭审中当事人可能出现的各种反应做好应对准备,避免被动。同时,调动一切有利于案件妥善处理的因素,做好调解工作,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四是提升语言表达能力。要求法官在庭审中不仅运用法言法语,同时用符合法律精神的群众语言,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转换为通俗易懂的话语,让群众能够听清楚、听明白、能够接受,以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五是提升分析判断和公正裁判能力。要求法官平时注意分析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法官的判断能力,同时要求法官坚持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专业水平,把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有机结合起来,进而做出公正的裁判。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