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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针对中秋国庆“双节”开展纠风教育活动
作者:韦林兵  发布时间:2013-09-26 09:24:2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最高院关于中秋国庆期间集中开展节日纠风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兴安法院开展假日纠风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了中纪委“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各庭室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的纪律要求。并对活动开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严守道德纪律。大力倡导文明过节、勤俭过节,严禁以人情往来之名进行利益输送,全体干警尤其领导干部不得参与酗酒、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借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二是严守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严格审批、报销环节,严禁各部门以过节名义滥发“福利”。假日期间,公务用车一律封存,严禁公车私用和随意外借使用;三是严查顶风违纪。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在全院范围予以通报,切实加强假日期间的检查监督工作。

来源:法警队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