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执行中,就是在执行的路上”。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兴安法院始终坚持正确分析执行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更新理念,创新方法,强化举措,努力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执结,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今年1-6月份,执行局共立案93件,执结84件,结案率90.3%,共执结603.7283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9.87%。
强化宣传教育,构筑“不愿做老赖”的思想防线。致力法治建设力度,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制作并发放“友情提示履行书”,借助报纸、电视等媒体对重大执行活动、典型案例进行报导,全力打造自动履行环境,为顺利执行打下良好基础。着力展开对被执行人亲属、朋友、邻居的“特殊普法教育”。执行法官一一走访,与他们促膝谈心,消融他们的防备,建立起心与心的沟通,请求他们协助共同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通过“亲情牌”制约“老赖”不再“赖”。
强化监督制约,形成“不易做老赖”的运行机制。切实强调审执配合,使法官树立审、执兼顾的办案理念,做到立、审、执环节中涉及当事人财产状况等重要执行信息时及时共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措施。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执行工作,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群力群策,针对执行难案,共同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加大执行案件大清理力度。通过法院内部沟通和外部力量联合,杜绝“执行打白条”现象,使“老赖”无处可逃。
强化制度执行,营造“不敢做老赖”的法治氛围。始终贯彻执行公开制度,增强执行透明度。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前都及时告知当事人,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主动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对执行工作进行见证监督,展示执行队伍风貌,宣传执行工作成果,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执行工作。与银行、公安、媒体等部门加强联系,大力推行失信个人披露制度。根据执行案件具体情况,及时将执行裁定书送达有协助义务的合作单位,做好曝光被执行人信息、建立银行诚信档案、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等工作,加大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挤压其社会活动空间,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