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积极参与本县社会管理创新,推动调解、巡回、释法管理机制有办法。一是成立交通法庭,推动调解机制创新。该院将交通法庭设立在兴安县交警大队调解室,形成公安交管部门与人民调解机构联动,公安交管部门、人民调解机构与保险公司联动,公安交管部门、人民调解机构与交通事故法庭联动,法律援助与交通事故法庭联动,交通事故法庭与保险公司联动的“五联动”化解矛盾工作模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审判结合在一起,将诉讼端口整体前移,实现了诉调对接。二是拓展巡回审判,推动司法为民创新。该院结合本县情况,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贯彻便于人民群众诉讼的原则,认真执行巡回法庭定期收案、巡回审判工作制度,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将审判工作从审判庭转移到民宅村舍、田间地头,减轻了边远地区群众的诉累,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做到了维权、生产两不误、两促进。三是依托以案释法,推动法制宣传创新。该院结合审判实践,要求法官在庭审时做到以案说法,使当事人和参加旁听的群众直接接受法制教育;在接待当事人时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取得当事人对法院的理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