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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司法服务零距离
作者:文欢  发布时间:2013-09-30 11:00:13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最大限度地竭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采取“四心”工作法,真诚服务当事人,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热心接待案件当事人。对到法院的当事人,像对待自己的亲戚、朋友一样,使用文明用语,做到笑脸相迎,笑语相送,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为案件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细心审查证据。对当事人提出的各种证据,法官均细心审查,深入寻找案件的实质问题,发现案件的主要矛盾,找到解决矛盾的最佳方法,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耐心解答问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充分行使法官释明权,为当事人解惑答疑,对当事人不明白的法律法规给予耐心解答,坚决杜绝对当事人“冷、横、硬”现象的发生。


     公心办理案件。公正是审判的灵魂。法官时刻保持中立地位,不偏不倚,保证案件从程序到实体上的公正处理,真正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唐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