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将创建节约型法院落到实处,兴安法院从增强干警节约意识入手,出台新规,严格办公、用水、用电、用车等消耗性支出管理,落实低碳节能办公,杜绝公共支出和接待浪费,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一是增强节约用电意识,降低电资源浪费。合理使用空调,严格执行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的规定;使用空调时,不得打开门窗,不得与电风扇、取暖器同时使用;办公室无人时要及时关闭空调,下班前要提前10分钟关闭空调。合理使用照明用电,要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杜绝长明灯;在保证正常办公前提下,尽量少开灯、不开灯;走廊、通道等公用照明部位,做到人走灯灭。加强常用电器节能,下班后必须关闭饮水机、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以及带指示灯的接线板等一切用电设备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二是增强节约用水意识,减少水资源浪费。要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大开水龙头,用完水后,及时拧紧水龙头,杜绝长流水;干警发现渗水、漏水、水器材损坏,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拧紧水龙头或报告办公室及时维修。 三是增强节俭办公意识,降低办公用品开支。实行办公用品领取登记制度,杜绝办公用品领取的随意性;提倡无纸化办公,尽可能使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文件,减少传真和纸质文件发送方式;提倡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减少打印、复印次数;初稿、底稿等一般性的打印、复印,提倡双面重复用纸;文件和法律文书必须双面打印,印制份数要按照工作或案件实际需要据实印制。 四是增强节俭待客意识,减少公务招待支出。坚持热情有序、周到方便、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好来客招待工作;严格执行招待、公务用餐院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派餐制度;公务招待、加班用餐要坚持定人员、定标准、定地点等原则,要从简、方便、实惠,杜绝大吃大喝等铺张浪费;实行对口陪客,不得安排与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陪餐。 五是加强车辆管理,降低车辆能源开支。落实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用公车办私事;在集体活动中尽量合乘公务用车;夜间及节假日、双休日无公务活动时,车辆一律封存保管。加强车辆调派的合理性、科学性。涉及几个部门或多位领导同到一处或一个方向办案或开会,能合并用车的尽量合并用车。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登记审批制度,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