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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加强司法警察庭审规范化建设
作者:韦林兵  发布时间:2013-10-25 11:39:48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法警大队紧紧围绕服务兴安法院工作大局,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总体目标开展工作。从司法警察工作最细微的环节抓起,全面规范司法警察值庭活动,逐步实现了法警值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确保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规范技能培训,提高值庭效率。积极开展“比、学、赶、超”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值庭规则》的要求,对标先进。从值庭坐姿、站姿、传递证据等动作开始,一招一式逐项训练,全面规范法警提审押解、值庭等动作,提升法警值庭的驾驭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确保庭审警务工作万无一失。二、规范值庭范围,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要求法警一律进行值庭,将法警值庭切实深入到各项审判工作中。针对案件难易、复杂程度,诉讼参与人的多少,灵活调整值庭法警数量。最大限度的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三、规范内部监督,严格警务考评。为严格值庭纪律,将法警值庭工作纳入法警大队《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做为司法警务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次庭审后,由审判人员对法警值庭情况进行打分,做出评价。通过综合评价值庭情况作为全年评先、定优的重要依据。四、规范日常管理,强化装备保障。物质装备是法院日常安全保卫的基础。兴安法院先后为法警大队配备了警用囚车一部、增添了手持安检仪,在安检大厅安装了安检门和X射线仪,杜绝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审判和办公区域。购置了单警安全防护用具,进一步加强了法警大队物质装备建设,提高了法警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安全保卫工作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 截至目前,兴安法院法警大队安全押解值庭无出现事故。

来源:法警队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