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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民一庭坚持做群众工作效果好
作者:唐艳丽  发布时间:2013-10-25 11:41:58 打印 字号: | |

   兴安法院民一庭坚持“为人民司法”的服务宗旨,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将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对当事人予以真诚关怀,“理解其所难,善解其所忧,诚解其所困”,在倾听其诉求和抗辩主张基础上,积极引导其换位思考,拉近距离,为涉诉矛盾的妥善化解奠定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走访,到现场一线查细节、明真相,审核涉案的每个细节和疑点,力争把每一项细小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三是将专业术语、法律关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表述,使当事人易听易懂,实现普法效果。 四是寻求法、理、情最佳结合点,真情解释、讲究策略、调判结合、有的放矢,提高调结率,有效防止引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误会和争议。 五是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各种实际困难,立足实际,因人因事开展工作,努力帮助当事人解决其困难和问题,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可度,维护和谐关系。 通过坚持做群众工作,有效地密切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连续多年我庭无新的上访苗头发生。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