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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严抓审判质量和效率做到“三注重”
作者:韦林兵  发布时间:2013-10-25 11:45:34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兴安法院在抓审判质量和效率过程中,针对个别干警因为粗心大意而出现漏洞,从而引发缠诉缠访问题的现象,注重从加强审判工作管理入手,堵塞审判工作漏洞,力求做到三个“注重”,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的促进了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一是注重法律文书制作,杜绝文字错误。针对个别法律文书因为文字校对错误,致使当事人对文意内涵理解发生歧义引发的问题,该院制定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书签发程序的通知》,对法律文书的制作、审核、签发、校对都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法律文书文意清楚、文字正确,让当事人看的清清楚楚,理解的清清楚楚。 二是注重调解案件适用法律的审核,杜绝违法案件发生。针对个别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盲目追求调解率,忽视对法律适用的审查问题,该院对所有一线审判人员提出了法律审核在先的要求,防止当事人以自愿为名达成协议,损害第三人利益和协议违法案件问题的发生。三是注重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监管,杜绝案件超审限。针对一些审判人员认为适用简易程序本来就主动提高了审判效率,所以,审理期限超一天两天无所谓错误认识,该院制定了对简易程序超审限案件与普通程序超审限案件同等处理的规定,督促审判人员要严格依法办案,决不能自我减压,自我放松要求,强化了审判人员的效率意识,今年以来,该院没有发现超审限案件。

来源:法警队
责任编辑:文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