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兴安法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再回头”动员会,针对自己前三季度在此次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自查自改,确保本院下一阶段“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各项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实现让全县三十八万父老乡亲看得到、感受得到、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兴安法院纪检组吴辉组长首先对前一阶段在全市政法系统“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大检查”中未能认真做好查摆整改工作的本院28位干警进行了内部通报点名,指出 “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已经进入到最后的收官阶段,规范执法司法,不是一阵狂风、一场骤雨和一场做秀,而是一个厚积薄发、精益求精的长期过程。实干就是能力,落实才是水平,全院干警要从前一阶段自查自改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中进行自我反思,反思目前成效是否与兴安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的地位相称,看到其中的个性和共性问题,通过“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再回头”这一载体对我们干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进行再回头、再思考和再改造。
曾小平院长强调,兴安法院全体干警在过去的三个季度中面对在“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认真查摆整改,无论是在法言法语使用还是在案件办理上都成效显著。但是,兴安法院全体干警不能骄傲,必须及时对照年初“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活动的要求继续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掩饰、不护短,“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要充分认识到“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再回头”工作的重要性,在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认真查摆整改:第一,要理性看待前一段时间全市政法系统“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大检查”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希望全院干警将通报化作今后加强规范执法司法的动力,认真对待本院的审判业务和党务工作,要全心全意地在每个细节上做好来。根据市委、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法官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司法廉洁等三个方面做好工作。第二,要认清“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看到“回头看”工作是规范我们干警执法司法的一个很好载体。无论我们现阶段做了多少工作,在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差距和不足,为群众路线活动的开展打下基础。要在思想深度上对“回头看”活动的必要性下足功夫,在当下群众反映突出的司法不公,对当事人生冷,八小时以外不注重自己言行等方面加强整改,实现工作服务中心大局、化解社会矛盾、增强与人民群众亲密程度的效果。第三,要抓住“规范执法司法活动年回头看”工作的关键节点和重点,找准问题,落实整改。一是各庭室务必组织好学习“回头看”工作的活动方案,要有会议记录,要对干警们提出的问题一一对应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回头看”活动中坚持做到庭室负责人亲自过问、现场督促指导,确保制度有落实,方案有回声;三是各庭室要按照兴法通(2013)23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写好心得体会,补好政治课,按时将心得体会手写稿交政工科汇总;四是政工科、监察科要加强督促工作,不定期明察暗访,确保活动不走形式和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