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案件“判后事不了”情况的发生,兴安法院在判后答疑过程中,采取了“三入手”措施做好判后答疑工作。
一是从法律规定入手。对不服判决,可能会上诉或上访的当事人,该院在维护其权益的同时,结合案情和法律规定分别帮助他们分析二审的诉讼风险和上访的利益风险,并指出、列明、解释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
二是从现实生活入手。结合不服判决的当事人的生活现状,从现实利益和预期利益两方面帮助其算上一笔经济账,告知其现在依判决解决纠纷的“好处”,促使判决尽快履行,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
三是从感情入手。告知当事人违规上访不但害己而且害人,尤其伤害父母、子女、亲戚的感情,做到以情感化当事人。同时动员其家人、亲属做其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尽快履行义务,达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