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培养青年法官,使其迅速成长并担当重任,以饱满的热情及积极地工作态度投入到该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中来。 一是建立“传帮带”机制。各业务庭配备人员实现新老结合,通过以老带新,共同办案,老同志及时传授办案经验和技巧,新同志虚心向老同志学习,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既实现优势互补,又使年轻法官实现业务水平的快速提升。 二是加强青年法官培训力度。经常对青年法官进行业务培训,一方面,修订法律和出台司法解释后,及时进行培训,另一方面,组织人员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并对青年法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了青年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提高青年法官司法能力。各业务庭庭长经常把疑难复杂案件交青年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要求针对案件开展研讨活动,从证据审核,到争议案件事实的认定,再到适用法律,实现充分说理和论证,努力实现办案精准化,既提升了青年法官的司法能力,又提高了办案质量。